愛爾蘭風能協會預期至2030年愛爾蘭減少80%的碳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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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The Irish Times
日期:110年6月30日
文號:駐英經(110)經字第522/P200號(商情文號:第522號)

商情本文:
國際能源署上(5)月在其最新報告中呼籲,包括愛爾蘭在內的國家在2035年前應建立零碳電力系統。最近,愛爾蘭眾議院批准氣候行動法案(Climate Action Bill),制定在2030年前減少境內51%的碳排放量。隨後由愛爾蘭風能協會(Wind Energy Ireland)委託,Baringa能源研究專家執行的分析報告於本(30)日發布,愛爾蘭電力部門應可在2030年前將其產業碳排放量從年近1000萬噸減少至200萬噸以下,並為消費者省下總額1.8億歐元。報告尚提及朝向零碳電力系統的長期途徑,包括透過制定化石燃料的碳定價、長期貯存和再生能源綠色氫等方法。

風能協會秘書長Noel Cunniffe表示,至2030年前愛爾蘭電力系統的碳排量可能減少近80%,愛爾蘭政府已承諾在2020年代末使用70%的再生能源電力。為達此目標,需要零碳技術以排除仰賴化石燃料發電作為備用電力,如透過電池貯存電力,以在風能和太陽能供應短缺時作為備用電力,或透過同步電容器(synchronous condenser)提高電網中各再生能源。另應在愛爾蘭電力市場設碳價下限,並在2030年前將碳價升至每噸100 歐元,以反映化石燃料碳排放對社會之實際成本。

雖然研究表明,愛爾蘭擁有使其電力系統完全脫碳之再生能源,但風能協會指出其對重要國家建設和政府資源缺乏之擔憂。愛爾蘭擁有所需的再生能源、技術和投資,但真正的問題是政府是否準備好對本身部門和國家建設上進行足夠投資,如An Bord Pleanála準司法機構亦急需更多資源和專業知識,以確保健全和公平的規劃系統等。愛爾蘭財政部長Paschal Donohoe應確保國家機構和相關政府部門擁有與愛爾蘭各行業和社區接洽所需之人員、資源和專業知識,以落實氣候行動法案之願景。

上述研究報告指出,若愛爾蘭擬從現在起到2030年前減少愛爾蘭電力部門碳排放量之80%,有三個重要條件尚待達成:

- 必須實現生產8200 MW 的陸上風電,和5000 MW的離岸風電的既有政府目標,同時引入生產達5000 MW的太陽能之目標;

- EirGrid電網業者必須採用零碳技術(如電池存儲)之系統取代當前仰賴化石燃料的備用電力系統;

- 國家電網運營商必須在未來10年內加強基礎建設、南北互連等重要項目之完成,以及擴大投資EirGrid電網業者將再生能源整合至輸電調度系統DS3的計劃。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