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新屆內閣上任在即,工商團體紛就能源轉型政策提出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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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德國明鏡電子報(der Spiegel)、德國潔淨能源網路(Clean Energy Wire)

文號:1104120010號

 

由社民黨(SPD)、綠黨(Grüne)及自民黨(FDP)3黨聯合組成的德國新屆聯邦政府,預測將於今(2021)年12月8日經國會投票通過後正式走馬上任。由於新屆聯邦政府高舉能源轉型及對抗氣候變遷作為其首要執政目標,引起各界廣泛關注,不少公協會紛於新政府就任前夕,針對能源及氣候政策提出建言。

德國地方公用事業協會(VKU)代表全德國1,400多個地方能源供應、水資源、廢棄物處理事業單位發聲,建議新屆聯邦政府應善用上任後100天,儘速解決能源轉型關鍵障礙、減少再生能源拓展瓶頸。該協會指出,預估至2030年德國總用電量將持續成長,因此新屆聯邦政府訂立2030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占總發電80%之目標,必須有明確政策導引。過去幾年,德國再生能源設施擴張的主要障礙(尤其陸上風場)包括:繁複的保護區空間規劃程序、核發許可流程、以及物種保育規定細瑣,建議新政府應化繁為簡,提升行政效率,且政府設置風場所獲收益,應回饋當地居民,才能爭取地方對能源轉型支持。

德國能源與水力產業協會(BDEW)為全德最大能源產業組織,擁有超過1,800家能源供應商會員。該協會認為,即使再生能源比例順利迅速擴張,也無法僅靠一己之力完成德國能源轉型任務,尤其新屆聯邦政府已訂定2030年淘汰煤炭使用目標,爰須在2030年前,鼓勵研發天然氣技術、將天然氣容量提高至17吉瓦(gigawatts),以作為過渡時期之替代能源,同時亦應強化氫能運用、廣建氫能基礎設施,俾於2045年順利淘汰天然氣使用。

德國消費者組織聯合會(VZBV)為代表全德41個消費者協會之機構,該協會呼籲新屆聯邦政府,應公平分配能源轉型成本,不宜單獨由消費者承擔。該協會認為,淘汰煤炭勢將產生外部成本,造成例如電價上漲之代價,政府除應考慮向產業提供補助,亦須向家庭等終端消費者提供財務支援。此外,未來政府自碳交易市場所獲收益,亦應全額返還消費者,以擴大群眾對能源轉型支持。另據瞭解,新屆聯邦政府規劃建立一社會補償機制或「氣候補助」款項,用於補貼民眾因能源轉型所衍生之額外財務支出,惟相關政策細節尚待正式擬定後對外公布。

由前述德國公協會所提建言,除可窺知各界對新政府之殷切期待,亦反映未來執政難度,新屆聯邦政府如何同時兼顧加速擴展再生能源發電比例、促進產業發展與轉型、減輕民眾財務負擔等多元目標,各界刻引頸企盼新政府提出可行之解方。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