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在德國則隸屬營養補充劑的食物範疇,業者不可稱其具備藥品療效,並以之作為銷售手段,其相關進口法規同於歐盟與德國之食品檢驗規章。
保健食品(Nutritional Supplements),又稱營養補充劑、膳食補充劑、健康食品等,是一種從食物中萃取的補充品,成分涵蓋如:胺基酸、維生素、礦物質、微量元素等,被認為是攝入能對人體有益的營養素,主要功能是維持健康、預防疾病。值得注意的是保健食品並不是藥物,而是一般消費者可視自身需要、適量補充的產品。
至於針對保健食品的特殊規定,主要是根據歐洲指令2002/46/EC,以及德國於2004年生效的國家食品補充劑條例(NemV)之相關規定。德國的該項條例遵循德國法律中對於歐洲指令的要求,闡釋出 “保健食品” 的基本定義,且包含有關保健食品組成和產品識別標籤的規定。
歐盟的《食品補充法令》(Food Supplements Directive)要求保健食品必須保證品質和攝取量的安全可靠性。有些物質在攝入少量時對人體有益,但是過多的劑量則會有害健康,另外有些藥草則是和某些藥品同時攝入會產生毒性副作用。因此唯有經證實無危險的保健食品,方能在店頭以開架式產品(OTC)銷售,而不需醫師處方箋。
食品法是法律中極為詳細的法規領域。引進產品進入市場的保健食品製造商和經銷商都必須熟悉相關法規;違者則屬於行政犯罪甚至刑事犯罪。必要時法院會藉由判決警告,以杜絕違法者不誠實的的商業行為。
歐盟進口貨稅號HS Code 29369000說明- Provitamins, mixtures, vitamins, Provitamins and mixtures of vitamins, of provitamins or of concentrates, whether or not in any solvent, and natural concentrates 資料來源: 歐盟《食品補充法令》英文版https://ec.europa.eu/food/safety/labelling_nutrition/supplements_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