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
刑事警察局林局長有感於國人被奈及利亞「419」詐騙集團以甜言蜜語及各種名目詐騙金錢的案例時常發生,造成國人身家財產蒙受重大損失,生活陷入困境,特別指示國際刑警科全力結合國外執法單位共同合作偵辦,追查躲在該集團幕後的首腦及處所,以澈底瓦解與根除該詐騙集團。
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於去(100)年5月、6月及7月間接獲3名被騙國人報案,遭奈及利亞「419」詐騙集團成員以要來臺投資、來臺與被害人結婚、資金遭凍結需錢支付解凍費用、前往機場搭機途中發生重大車禍等名目向該3名國人在前後約45天左右共詐騙得逞約75萬美元(約折合新臺幣2仟2佰50萬元),造成該3名被騙國人生活承受極大壓力,頓時陷入困境。國際刑警科隨即將報案筆錄、相關電子郵件及匯款水單等資料交辦駐馬來西亞警察聯絡官協請馬來西亞警政署商業刑事偵查局共同合作,在馬來西亞吉隆坡成功偵破3起奈及利亞「419」詐騙集團成員與馬國公務員、銀行行員及留學馬國某大學的學生勾串向國人詐騙的案件,當時總共查獲16名奈及利亞「419」詐騙集團的成員,其中有11名是奈及利亞籍,5名是印度裔馬來西亞籍,並在嫌犯住處起獲黃金、珠寶、美元與馬幣現鈔、筆記型電腦、網路數據機、行動電話及偽造的證件(照)等證物,全案均已經馬來西亞警方依詐欺罪嫌移送法辦,目前尚在法院審理中。
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分析奈及利亞「419」詐騙集團的犯案模式,大致分為網路交友及發送電子郵件2種,近年來已將該2種模式混合使用行使詐騙,大約歸納以下幾種常見的詐騙手法,使網友陷於迷思上當而匯出款項,因此受騙,造成財物損失。
(一)網路交友類:
透過網路交友平台上張貼帥俊的白人照片,偽飾歐洲白領階級,藉交友平台的便利性,經與被害人交往多時後,便以繼承遺產、投資、來臺移民、要與女網友結婚等名目,向女性網友詐騙金錢。如該集團成員偽冒美國中央情報局局長,向竹科女性博士施展甜言蜜語攻勢及誆稱要與她結婚為藉口,使該女性博士陷入異國聯姻的幻想而受到詐騙,即為此類詐騙模式。另國內某大學男性副教授X博士於101年2-3月間,經由網路交友網站結識年輕貌美自稱迦納籍的女子,2人經網交1個多月後,該女子便以來臺與X博士結婚為藉口,詐騙X博士新台幣100萬元得逞。
(二)寄送郵包類:
誆稱將內裝有大筆現鈔或貴重物品之包裹以空/海運方式寄給網友,再向網友偽稱該包裹遭馬來西亞海關查扣,需支付稅金才得放行,向網友詐騙金錢。如小安(化名)於去(100)年2月間在臉書網站上結識偽稱是愛爾蘭籍的B船員,B船員向小安謊稱在馬來西亞海域發生船難,船上有一個內裝現金100萬英鎊的保險箱,希望小安可以代為保管,小安起初半信半疑,但禁不起B船員甜言蜜語的攻勢及苦苦哀求小安代付相關的運費,小安遂掉入陷阱,在100年3-4月間受騙約新台幣350萬元。
(三)投資類:
假藉在馬來西亞投資公司工作,熟悉各種投資管道及趨勢,誆稱有獲取暴利之投資機會,誘騙網友詐騙金錢。
(四)繼承遺產類:
偽稱繼承父母親龐大遺產,惟需繳交數筆各種名目之稅金,向網友聲稱若願意代繳稅金,即可將受益人登記至網友名下,網友可獲得財產的20%-30%。
(五)洗錢類:
偽稱是某銀行高層管理人,掌握一筆存款人已過逝的鉅大存款,若被害人願意提供個人銀行帳戶接收該筆款項,網友即可獲得25%-30%的利潤。
(六)基金類:
偽稱是某鉅額基金管理人,因該基金被所在國政府凍結,為不讓所在國的獨裁者併吞,要將該存款轉至國外,若網友協助出資公關費來疏通及支付相關部門人員費用,等該筆基金移轉至國外領出後,網友可獲得25%-40%的報酬。如近日媒體報導某銀行前董事長遭受詐騙損失近1000萬元的手法,應屬此種詐騙手法。
(七)開發油田類:
偽稱繼承家中油田,為擴大油田開發,急需短期的資金支援,若網友願意出資共同開發,網友即獲得20%-30%的報酬,向網友詐騙金錢。
奈及利亞「419」詐騙集團分工細密,隱身電腦網路幕後行使詐騙,刻意規避警方查察及法律制裁,該等詐騙集團一取得騙款,第一時間就再轉至其他國家的銀行帳戶,一國轉過一國,造成警方追查的困難度。
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呼籲國人,透過網路交友或投資,務必小心謹慎,切勿輕信片面的說辭或貪念對方錢財而受騙,造成錢財損失。民眾若有發現疑遭詐騙,請向刑事警察局165反詐騙專線查詢及或就近向轄區警察局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