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政府提交給國會的《勞動法》草案,該草案包含許多保護女性勞工的條款。
《勞動法》草案中特設一章名為「女性勞工就業」,明確規定了女性勞工的保障與權利,包含確定禁止女性從事的工作條件、場合、時間及職業類別。女性勞工有權享有為期四個月的產假,包括產前及產後,且產後休假不得少於45天。此假期期間工資照常發放,但一名女性勞工在其服務期間最多可享有兩次產假。雇主禁止在女性勞工產假期間解雇或終止其服務。女性勞工在分娩後兩年內哺乳期間,除規定的休息時間外,還有權享受每天兩次額外的哺乳時間,每次不少於半小時。她可以將這兩次哺乳時間合併,且哺乳時間計入工作時間,並不影響工資。在僱用25名以上員工的企業中,女性勞工有權申請不超過兩年的無薪育兒假,且整個服務期間最多可享有三次。女性勞工因婚姻、懷孕或分娩可提前終止其勞動合同,須在婚姻登記、懷孕證明或分娩日期起三個月內書面通知雇主。
根據2024年數據顯示,埃及女性就業不到全部就業人口的四分之一。還是整個阿拉伯世界女性待遇最糟的。論性別議題,權衡家庭暴力、職場性別歧視等情況,整理出22國阿拉伯婦女待遇好壞排名,埃及在排名中墊底。另一項研究還指出,埃及的女性多半只能從事低技能的工作,並且在社會受到歧視,過去的調查也發現83%的埃及女性曾受到性騷擾。因此通過女性勞工就業法對女性勞工是一項重要保障與提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