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2026年6月3日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佈,土耳其貿易部於2026年5月24日發佈第2026/20號公告,應土耳其生產商申請,對原產自大陸的每平米重量超過150克的聚氨酯非織造布產品(稅則號列為5603.14)和每平米重量超過150克的人造革(稅則號列為3921.13)啟動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案件調查期間,現行反傾銷稅持續有效。公告自發佈之日起生效。
2008年2月13日,土耳其對原產自大陸的非織造布產品(稅則號列:5603.14)啟動反傾銷調查。2009年4月18日,土耳其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對大陸非織造布產品徵收1.9美元/千克反傾銷稅。2014年4月18日,土耳其對大陸非織造布啟動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2015年4月12日,土耳其對大陸非織造布作出反傾銷日落複審終裁,繼續徵收1.9美元/千克反傾銷稅。2018年10月16日,土耳其擴大該案涉案產品範圍,對原產自大陸的人造革(稅則號列:3921.13)加徵1.9美元/千克反傾銷稅。
2020年4月8日,土耳其對大陸的非織造布和人造革啟動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2021年5月28日,土耳其貿易部發佈第2021/18號公告,對大陸的非織造布和人造革作出反傾銷日落複審終裁,維持涉案產品1.9美元/千克反傾銷稅,有效期為五年。
資料連結:https://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ckys?articleId=188228&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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