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食品及藥物管理局近日更新有關攜帶或航寄自用藥品入境印尼之規定

facebooktwitterplurklinkedin

印尼未經市場授權之進口藥品須通過「特殊進入計畫」(SAS, Special Access Scheme)得以進入印尼,該計畫僅限於特殊用途,例如個人使用,並不可於印尼境內販售。

流程如下:申請人經醫生開了特定藥物-->申請人將其藥品寄送或帶到印尼供個人使用-->已寄送之藥品或申請人已抵達印尼-->海關檢查-->申請人提交海關所需資料(例如醫生處方),如有必要海關將請印尼食品藥物管理局(BPOM)協助核實,BPOM將依據核查結果向海關提出建議。

依據印尼食品藥物管理局(BPOM) 2023年第28號條例對旅客隨身物品規定如下

1.每人每種無須醫師處方簽之半固體、液體與氣霧劑藥物,最多購買三件;或憑醫師處方簽購買,療程最長90天。

2.每人每種無須醫師處方簽之固體藥物,最多購買30片;或憑醫師處方簽購買,療程最長90天。

3.不允許麻醉藥物

4.精神藥物僅允許外國公民或遊客憑醫師處方,療程最長為60天。

依據印尼食品藥物管理局(BPOM) 2023年第28號條例對運輸包裹規定如下

1.根據醫師處方簽之半固體、液體與氣霧劑藥物,療程最長90天。

2.不允許麻醉藥物

3.不允許精神藥物

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絡

電話 (+62 21)4244691 分機3619

電郵 was.sas.bbo@pam.go.id

Whatsapp (+62)81212 987 545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