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政府就印美對等貿易協定之外界疑慮進行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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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1) 2026.3.3印尼經濟協調部新聞稿
(2) 2026.2.24 Antara News
(3) 2026.2.24、2026.2.26雅加達郵報

一、印尼經濟協調部頃發布新聞稿,說明印尼與美國簽署對等貿易協定(ART)旨在強化印尼產品輸美之市場進入條件,並處理長期存在之非關稅障礙,以降低美國關稅政策不確定性對印尼出口產業之衝擊。該協定之執行仍須依其國內程序辦理,相關條款並未要求印尼自動採納美國未來政策,且印尼仍保有依據其法律及憲政程序決定政策方向之權限。另協定設有雙邊諮商機制,若未來執行出現爭議或重大政策差異,雙方亦得依協定程序進行協商或終止協定,以確保協定仍在印尼國家主權框架內運作。

二、此外,印尼政府相關單位亦就國內輿論針對印美ART所提出質疑進行澄清。相關說明略以:
(一) 針對「美國產品可免清真認證」之疑慮,印尼清真品質保證局(BPJPH)表示:
1. ART並未取消印尼既有清真產品監管制度。依據印尼「清真品質保證法」規定,在印尼流通的產品若欲宣稱為「清真產品」,必須取得合法清真證書。
2. 協定所提及之相互承認安排,主要係指印尼在完成評估程序後,得承認特定外國清真認證機構所核發之證書,以簡化行政程序,並非免除清真認證義務,印尼宗教及消費者保護政策並未因協定而改變。
(二) 有關ART將引響原礦出口禁令及下游化政策之疑慮,印尼經濟協調部表示:
1. 印尼自近年推動礦產下游化政策以來,已逐步禁止原礦出口,並鼓勵外資在印尼境內投資冶煉與加工產業,以提升礦產附加價值。政府表示,該政策屬印尼產業發展戰略核心,未來仍將持續推動。
2. 即使美國企業參與印尼關鍵礦物供應鏈合作,也須遵循印尼法律及投資制度,在印尼境內建立加工與製造能力。ART之相關合作主要著重於供應鏈安全與投資合作,並未要求印尼取消既有礦產出口限制政策。

三、另針對川普總統於本(2026)年2月20日援引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對全球徵收10%關稅事,印尼經濟協調部新聞稿指出,美國仍可能透過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以外工具加徵關稅,且可能啟動多項調查。印尼選擇簽署ART,係在不確定性下先行談妥若干議題,以降低被調查與被加徵關稅之風險。業界則普遍擔憂需求走弱與政策反覆造成營運的混亂,印尼雇主協會(APINDO)主席Shinta Kamdani表示,企業更憂心的是政策變化速度與高度不確定性,相較於關稅稅率,持續的不確定性更具破壞性,將對策略與營運層面造成混亂。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