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推出全新核能安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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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總統Cyril Ramaphosa已簽署《國家核能監管修正法案》,該法案涵蓋從國防設施到航空機組人員安全等各層面的核能安全監管。

《國家核能監管修正法案》是南非加強核能安全、並與全球監管標準接軌的重要一步。該修正法案對《1999年國家核能監管法》進行修訂,使其符合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所制定的當前國際最佳監管實務。

「這一修訂是必要的,因為南非是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創始成員之一,並已簽署由IAEA頒布的多項國際核能安全公約。該法案賦予國家核能監管機構更多職責,並規定對國防軍設施、設備、機械及廢料進行除污、退役及關閉,使其能用於民間用途,」總統府於週三聲明中表示。

聲明指出,修正法案引入了新的定義,修訂了部分定義,並刪除了過時的定義,以符合IAEA的國際最佳實務。「新法律授權監管機構進行監管,以確保南非國防軍(SANDF)用於民間用途的財產不會對公眾造成輻射危害,」總統府表示。

該法案同時授權監管機構對飛行高度低於49,000英尺的航空機組人員,因暴露於宇宙輻射所產生的職業性輻射進行監管。

此外,該修訂法案排除了《2002年國防法》的適用範圍,該法涉及外國海軍艦艇訪問南非時的許可及檢查事宜,考慮到外國軍隊通常難以向東道國披露艦艇細節的挑戰。《國家核能監管修正法案》的簽署,意味著南非民眾將獲得更強的保障,避免因核能材料與活動帶來的潛在風險。

簡而言之,《國家核能監管修正法案》意味著:

  • 更安全的國防設施 —— 曾接觸核能材料的舊軍事設備或設施,將被徹底清理與檢查後,方可重新使用或轉為民間用途,確保其安全且無輻射風險。
  • 保護航空機組人員 —— 飛行於高空的航空機組人員可能暴露於宇宙輻射,新法律將對其進行監測與規範,確保其安全。
  • 更強的監管能力 —— 國家核能監管機構擁有更明確的規範與權力,確保所有涉及核能材料的活動受到嚴格控制,保護人民與環境免受潛在危害。
  • 符合國際標準 —— 更新後的法律使南非符合國際核能安全最佳實務,達到全球最高安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