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內政部警政署統計105年假商務電子郵件詐騙案件發生55件、財損金額達新臺幣5,994萬餘元,顯見是類詐騙手法造成公司行號資產損失情形甚鉅,惟許多國內企業仍習慣使用電子郵件與客戶聯繫以撙節開銷,卻給予詐騙集團可趁之機,實有加強宣導之必要性。
假商務電子郵件詐騙手法略述如下:
1.詐騙集團攔截被害人公司交易信件,並申請與企業客戶電子郵件地址相似度極高(如l或1、w與vv或長串英文字母中多或少1個字母)的假郵件使之混淆。
2.模仿原本往來郵件的語氣發信給被駭企業之客戶,騙取企業或客戶變更匯款帳戶,藉機詐騙被害人將公司貨款匯至詐騙集團所預設帳戶。 取得企業客戶的信任而匯款,俟受款客戶反映未收到貨款時方知受騙。
內政部警政署建議是類詐騙手法防制對策如下:
1.電子郵件屬低安全性之資訊交換格式,易遭篡改冒用,對於交易廠商突然變更收款帳戶,受款地或變更出貨地時,務必以電話、傳真或其他方式確認交易無誤。
2.加強公司所有個人電腦掃毒,使用合法授權之防毒軟體,以減少木馬或後門程式植入機會。
3.使用免費之電子郵件信箱請注意帳號密碼安全,定期更新密碼。
4.以電子郵件進行交易,應使用電子憑證以加強驗證。
5.電子郵件傳送訂單或出貨單等附件,請加密處理,防止資料遭到篡改、偽冒。
6.應落實各項資安佈建與人才培育,強化公司內部資安管理,以減少駭客入侵機會。
7.公司應將管理權限區分,落實帳號密碼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