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5月底以色列財政部長 Israel Katz 宣布將採納該部內部團隊於2020年提出的建議,未來由Anat Guetta女士領導之以色列證券局(Israel Securities Authority)負責監管金融科技領域的支付機構(公司)。
按照慣例,監督非銀行金融機構係屬以色列資本市場保險和儲蓄局(Capital Market, Insurance and Saving Authority)的職責。鑒於目前許多新成立的金融科技公司提出營業許可,及尋求應用程式介面(API)及支付服務指令(PSD)等支付技術的創新,Katz部長表示,證券管理局係一適合監管支付服務行業的監管機構,該局有能力推動立法鼓勵競爭,讓市場快速發展,減少非銀行機構進入的障礙。
以色列證券局目前實際上仍無法開始監督金融公司,因營業許可及監督程序必須先獲政府立法通過才能執行,因目前的政治僵局相關作業擱置中。以國財政部認為金融科技許可改革(fintech licensing reform)是改善金融體系競爭的重要一步。
儘管如此,倘有金融科技公司要在以色列開展大規模商業運營活動(門檻尚未決定),則監管責任將移轉至以色列央行(Bank of Israel),因是類公司的穩定性對市場顯得重要。Google、蘋果等公司的數位支付業務的監管責任仍屬於以色列央行,因其運營方式與信用卡公司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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