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陝西自貿試驗區落實單一來源採購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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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財政廳近日發文要求,陝西自貿試驗區內各採購人及代理機構要執行單一來源採購新規。

陝西省財政廳規定,陝西自貿試驗區內採購人採用單一來源方式實施政府採購的,採購人或代理機構在陝西省政府採購網發佈單一來源採購結果公告時,應在結果公告的“其他補充事宜”中,詳細填寫採用單一來源採購方式的理由及原因。

據瞭解,2023年6月,中國大陸國務院印發《關於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等5個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試點。其中提出,試點地區的採購人如採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政府採購,在公告成交結果時應說明採用該方式的理由。2024年10月,中國大陸國務院印發《關於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試點措施複製推廣工作的通知》,要求將包含上述單一來源採購相關規定在內的17條措施複製推廣至全部自貿試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