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政府採購改革再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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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國大陸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政府採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簡稱《行動方案》),提出“建立健全促進現代產業發展的政府採購政策功能體系”,中國大陸政府採購改革迎來升級。

規範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重點支持中小企業、科技創新、鄉村全面振興、綠色發展……透過《行動方案》,政府採購改革的政策導向呼之欲出。

2018年出臺《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方案》以來,中國大陸圍繞修改政府採購法、完善管理和交易制度、健全政府採購政策體系等,推進各項改革。根據《行動方案》,中國將進一步整頓政府採購市場秩序、優化政府採購營商環境。其中,提升政府採購公開化和數位化水準是重要內容。

《行動方案》明確,採購人在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採購工程項目中,全面落實預留份額、價格評審優惠等中小企業扶持措施,對超過人民幣400萬元的工程採購專案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份額由30%以上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從2025年底延續至2026年底;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政采貸”工作機制,為金融機構、中小企業開展政府採購融資提供便利。推動脫貧地區農副產品網路銷售平臺拓展業務範圍。

在完善政府綠色採購政策方面,政府採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築品質提升政策實施範圍進一步擴大,由48個城市(市轄區)增至100個城市(市轄區),並增加強制採購的綠色建材產品種類,要求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保障性住房以及舊城改造項目等政府採購工程項目強制採購符合標準的綠色建材,推進建材產業綠色轉型升級;對符合條件的綠色產品實施強制採購或優先採購,不斷加大綠色產品政府採購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