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越南西貢時報,2023年5月16日
編輯單位: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
根據越南工商部發布之聲明,越南總理頃於本(2023)年5月15日批准發布「國家電力2021年至2030年發展計畫,願景至2050年」(PDP VIII)之決定,重點為再生能源領域。上述國家電力發展計畫之重點為發展220kV以上之電源、輸電線路,以及與周邊國家再生能源及輸電線路互聯相關之工業及服務業。
根據上述計畫,越南訂定至2030年,全國50%辦公樓及50%住宅將以屋頂太陽能供自用之目標。
該計畫優先發展再生能源,目標係至2030年再生能源占總發電量之30.9%至39.2%。至2050年,越南再生能源比例可望達67.5%至71.5%。
越南再生能源發展目標係至2030年將電力產生之溫室氣體排放量減至2.04至2.54億公噸,至2050年進一步減少至2,700萬公噸至3,100萬公噸。
至2030年,越南將建立2個再生能源產業及服務區域中心,以促進電力生產、傳輸及消費。此外,越南另將致力於在北越、中南越及南越地區發展再生能源產業生態系,為再生能源發電及新能源出口創造有利條件。越南設定目標為至2030年實現5,000兆瓦至10,000兆瓦(MW)之電力輸出功率。
2021年至2030年,能源及輸電線路開發總投資約為1,347億美元,而2031年至2050年預計為3,992億美元至5,231億美元。其中,能源開發投資金額為3,640億至5,110億美元,輸電線路投資金額則為348億至386億美元。
越南總理指示越南工商部需完成修訂後之電力及再生能源法律,並於2024 年提交至越南國會審議。此外,工商部需向總理府提出直接購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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