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印尼投資法規及程序
一、 投資法規:
(一) 印尼於2007年4月26日頒布新投資法(No. 25/2007),將1967年「外國投資法」(Foreign Investment Law)及1968年之「本國投資法」(Domestic Investment Law)合而為一,強調本國籍公司與外資公司應享同等待遇。
(二) 2015年1月印尼投資部(Ministry of Investment/ BKPM)依據印尼2015年第4號總統令,設立投資一站式服務(PTSP),安排22個印尼政府部會派駐於投資部,提供跨部會諮詢服務,協助加速廠商申辦投資手續,並整合准證申請業務。
(三) 2015年10月起印尼政府進一步實施針對投資金額1,000億印尼盾(約750萬美元)以上及/或僱用至少1,000名員工以上之大型投資案,實施3小時取得9項准證(包括:投資准證、公司章程、稅籍編號、營業登記證、外勞聘僱企劃、外勞聘僱許可、生產者進口執照、海關註冊編號、土地登記文件)服務。惟查,據洽印尼投資部官員獲告,此項措施在2018年單一線上申請(Online Single Submission Service, OSS)制度開始實施後,僅「能源產業」業者(且符合上述投資額或員工人數門檻)才能享有3小時內取得9項准證之特別待遇。
(四) 2018年上半年印尼政府試辦單一線上申請(Online Single Submission Service, OSS)制度,投資者透過一個申請窗口(SPBT)即可申辦,進一步簡化投資申請的相關流程。本項措施試辦半年後,由投資部主政接續辦理。
(五) 依據印尼2020年第11號法律(UU)(又稱創造就業法)及2021年第5號政府條例等相關施行細則,印尼投資部自本年初起推動更新原有之公司登記線上單一申辦系統(Online Single Submission, OSS),新系統將改以風險評估分級為基礎(Risk-based Analysis),透過此新系統,許可證申辦制度將進行調整。印尼政府將針對企業生產活動對健康、安全、環境及資源運用等層面之影響,評估企業之風險等級:「高風險企業」須依相關規定申請許可證、「中高風險」及「中低風險」企業須申請標準證書,如為「低風險」企業只須登記註冊。
二、 公司股東:2位股東或以上(本國或外國自然人或法人皆可)。
三、 公司形式:責任有限公司(Perseroan Terbatas / PT)。
四、 最低投資金額:依據印尼投資部2021年第4號部長令(Peraturan BKPM No.4/2021)第12條第(7)項(2021年6月2日生效),並經台灣投資窗口洽詢印尼投資部官員確認,一般外資企業在印尼投資最低投資金額門檻須達100億印尼盾(約70萬美元)。原則上投資總額的1/4須於開始投資時匯入公司指定帳戶;若1/4未達100億印尼盾者,至少亦須匯滿100億為到位資金,並以相關銀行所核發之驗資證明或收據作為證據。
五、 債務股本比率:雖然在不同的行業別有所不同之限制,但主管機關基本原則為此比率不得超過3:1,即公司債務不得超過投資金額之75%。
貳、 外資公司應辦准證項目:
一、 公司基本准證:為法定實體必備文件亦為合法公司之主要身分憑證,包括透過單一線上作業系統 (Online Single Submission, OSS) ,上網向印尼投資部(Ministry of Investment/ BKPM)辦理公司登記,取得流水號(NIB):https://oss.go.id/portal/)、公司章程(Akta Notaris)、營業位置證明(SK Domisili)、稅籍編號(NPWP & NPPKP)、銀行驗資證明(BuktiSetor)、法務部公證(SK Kehakiman)、營業登記(TDP)、環評文件(AMDAL(UPKL/UKL))、永久商業執照(IUT)等。
二、 進口相關准證:包含一般進口執照、海關註冊、機器和原料免稅進口優待之准證、二手機器設備進口許可以及特定產品進口執照等。
三、 房地產准證:為當地政府所核發之房地產相關准證許可。
四、 外籍員工准證:
(一) 主要法源依據:
1. 印尼2003年3月25日頒布實施之2003年第13號法律(UU),俗稱勞工法。
2. 印尼2020 年11月2日頒布實施之2020年第11號法律,俗稱「創造就業綜合法」。
3. 印尼2021年2月2頒布(並於2021年4月1日起實施)2021年第34號政府條例(PP 34/2021)做為勞工法有關外籍員工規定之增修條文。
4. 印尼勞工部(Ministry of Manpower)2021年3月31日頒布(並於2021年4月1日實施)2021年第8號部長令(Permenaker No. 8/2021) ,取代原雇用外國工人之法規(印尼勞工部2018年第10號部長令)。
(二) 依據上述印尼勞工部2021年第8號部長令,辦理外籍員工准證相關要點如次:
1. 在印尼設立之外貿代表處、外國公司代表處、外國通訊社或有限責任公司可聘用外籍勞工 。
2. 獲得印尼勞工部批准的人員聘用計劃(「RPTKA」)後,依據勞工部2021年第8號部長令規定的程序任命員工。
3. 僱傭外籍員工的僱主必須先至印尼勞工部的申請外籍員工網頁登錄:https://tka-online.kemnaker.go.id/
4. 企業僱傭外籍員工,不再需要工作許可證(IMTA)。
5. 外籍雇員在印尼受僱的要求 :
(1) 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或至少擁有5 年相關工作經驗
(2) 須將專業知識傳授給印尼員工
(3) 有與欲任職之職位資格相適應之教育背景
6. 所有申請(通知書和RPTKA)均可在線完成。
(三) 人事主管須為印尼籍,僱傭契約並須由人事主管簽約,不得由外籍人士簽約。
五、 公司設立及登記時程:若申請相關准證所需要提交的文件完備,一般來說約需5至12個月。
六、 其他注意事項:聘用外籍勞工須每月額外繳交每人100美元的失業救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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